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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税改革的“五增五减”设想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诉讼律师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1-05-23 09:44:19  

2008 年经济危机后,中国学者走在了世界经济学创新的前列,林毅夫先生提出了新结构主义经济学主张,滕泰、贾康等学者提出了新供给主义主张,但笔者认为,如果没 有财税改革做基础,没有充足的财源做基础,新结构主义和新供给主义两大学派所主张的产业升级都不可能实现,不可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本次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 当今世界各国的财税体系已经不适合世界的发展,因此全世界都必须开展一次彻底的财税改革。

一、“五增五减”的财税改革方案

1、增加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税收。我国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标准,笔者建议将各种产品分为“生存必需品”,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三类,提高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税收。对于生存必需品可以按类别划分,对于奢侈品则可以按品牌进行认定,很多品牌可以全品牌直接划入奢侈品的行列,比如奔驰、奥迪、宝马等豪华汽车,苹果手机以及一些名牌服饰、珠宝,化妆品等,这样划分之后,就可以对这些 产品进行奢侈品认定,增加征税,并且增税的空间非常大。而那些生存必需品可以实行普通的税收,甚至适度减税、免税。

2、增加成熟工业品税收,适当降低高科技产品税收。笔者建议将工业品分为成熟工业产品和新型科技产品,对于成熟工业品则可以适当提高税收,因为成熟工业品需要投入研发的费用非常少,只有生产费用,而新型科 技产品则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而且需要面临全球技术竞争,可以降低税收,鼓励创新。

比如一部手机技术不成熟时可以卖一两千元,技术成熟后可以卖两三百元,比如一台冰箱价格不过一两千元,而一个小小的手机也一两千元,这就是成熟技术产品与非成熟技术产品的差别。 成熟产品,价格极其低廉,可以适当多征收税收。

3、增加机器密集型产品税收,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税收。对于产品,我们还可以分为机器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减税,对于机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增税,因为对于那些已经实现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劳动生产率变得非常高,价格也变得非常便宜,即使适度提高征税标准,价格也可以承受。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比如服装、鞋则可以降低税收。

4、增加专项服务收费,降低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公共税收。我国应该将税收分为公共税收和专项税收,增加专项税收的比重,降低公共税收的负担,能用专项税费解 决的问题就不要再用公共税收,政府提供的专项服务可以适当收费以与公务员的工资支出进行平衡,政府在特定领域的建设也可以通过专项税收加以平衡,这样就可以降低公共税收的负担,从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与城市建设、公共服务有关的项目,可以适当增加费用,比如燃油税就可以适当提高以支持城市道路建 设,而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公共税收可以适当降低。

5、个人所得税地方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纳税群体。中央政府不应该再制定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标准,国家应该只制定税率,起征点由地方人大确定,将个人所得税变成一个补充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这样可以弥补地方土地财政枯竭后的政府支出问题。

二、财税改革的迫切性

1、赤字财政难以长期持续。我国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全面城市社会转型的时期,政府在城市建设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只会增加,很难减少。2016年中国财政赤字已经高达2.6万亿元,并且今后财政赤字只会增加,很难减少,改革财税体制迫在眉睫。

2、土地财政难以持续。我国本来就是低税收国家,只是靠政府出售土地,财政才得以维持,2013年4月,IMF发布了IMF成员国一般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 数据,中国在188个IMF成员国当中排名第146位,属于低税国家,但由于中国以前有土地出让金弥补政府财政不足,所以低税问题没有暴露,但随着土地出 让金的减少,税收不足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3、分税改红利已经吃完,中国需要“新税改”。我国上一次大的财税改革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中央连年财政赤字,国家财政运行状况极其困难。“分税制”改革在 一段时间内满足了政府财政支出的需求,但随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一改革的红利已经结束,中国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对财税体制进行大的改革,目前需要进行 第二轮的财税改革,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然中国税收不足的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

4、中国模式的先进性应该体现在财税体系上。一个国家能否引领世界发展,能否成为世界其他国家争先效仿的对象,关键就是看这个国家能否创造出一套适应时代发展 的,能够解决时代问题的财税模式。如果哪个国家能创造出这样的模式,并率先实行,那这个国家就将领导这个世界,上个世纪是美国,这个世纪希望是中国。

其实税收最终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旦从高税收中享受到好处,是不会反对的,比如在税收最高的北欧,几乎没人反对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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