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每年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不足2000起,与每年我国数十万件税务稽查案件相比,简直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现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两个前置”,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的定义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江西省中林煤矿没有货物销售,也没有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中林煤矿就没有纳税义务。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税务行政复议属于一种高效、专业、便捷的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资料邮寄过去后,你只需要将事实理由阐述透彻,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不懂,也通常不必担心复议机关偏袒。笔者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受理了的行政复议,其复议请求均得到了支持,这和复议机关的高度专业性、中立性有很大的关系。...
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及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或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行为;强制执行措施;税务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行为;收缴、停发发票行为;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或不依法确认担保有效的行为;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 依据的规定认为不合法提出的复议申请。...
税务行政救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的法律补救。税务行政救济包括三种途径: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赔偿是主要救济途径。...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政府变更城市规划设计,改变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出让合同被依法解除后,已缴纳的契税应该退还。...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辩护 民商事案件涉税处理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逃税抗税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涉税刑事案件申诉 税务处罚行政诉讼 税务处理案件申诉 房地产重大涉税案件处理 知识产权转让纳税筹划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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