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务诉讼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税务诉讼律师网 > 税务资讯 > 理论研究

个人购买办公楼出租和公司购买自用的纳税比较

信息来源:税务诉讼律师网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05-24 11:30:02  

个人购买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可以抵扣,直接计入房产成本;购入时按房产价格*0.05%计缴印花税,按房价3%计缴契税。个人取得房产后出租给企业,需要按租金收入计缴5%的增值税及附加税,月租金不超过3万元的免增值税;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收入*80%*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租金的0.1%缴纳印花税;个人按占地面积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公司也需要按租金收入计缴印花税0.1%; 公司购入办公楼自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购入时按房产价格*0.05%计缴印花税,按房价3%计缴契税,同时每年按房产计税余值*1.2%缴纳房产税,按占地面积交土地使用税。

从以上分析可知,取得环节,个人购入再出租给企业与企业自行购买办公楼自用相比:购入时多缴一道增值税,多缴一道出租时的印花税(双方)和个人所得税。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税务诉讼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