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确定税率分别为11%、11%、6%、6%。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意味着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显示, 这四个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有税务专家预测,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纳入后,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由此得出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
此外,此次营改增首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目前,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抓紧起草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注: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133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32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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