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原始创始人在创立公司时,为了考虑以后新的股东或激励新的高管,管理人员入股,都会考虑公司预留一定比例的股权(股权池)。这部分预留的股权如何处理呢?下面以案例加以说明。
比如:甲、乙、丙三兄弟合伙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这时候就面临着股权怎么分配的问题,经大家商量一致:预留20%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甲35%、乙25%、丙20%。这20%的预留股权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因此,预留的20%股权不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由公司持有。
预留20%的股权的处理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预留20%股权对应的200万注册资本,谁来出?二是预留20%的股权放在谁的名下!具体分析如下。
(一)预留股权放在谁名下的具体解决方案
方案一
放在老大名下。预留20%的股权原则上放在老大甲名下,由老大甲代持。这样一来便于创始人掌控公司控制权,二来方便将来新合伙人进入时做股权转让。
方案二
预留20%股权放在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下。在有限合伙企业中,老大甲作为普通合伙人(GP),其他创业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将来新合伙人进入时,直接进到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这种方法一劳永逸,就是成本高一些,需要另注册一个持股公司。
方案三
平均分配股权(最差的方案)。将预留的20%股权在几名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分别代持。这种方法合伙人好接受一些,但不足是,将来有新合伙人进入时,每个合伙人都要做一次股权转让,太繁琐。
以上不管采用哪种方案,都需要合伙人之间另行订立一份代持协议。交给工商局的章程完全不用提及股权池由谁代持的问题。
(二)预留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由谁出的策略
1.谁代持,谁出这部分资金;
2.大家先认缴出资,等新人进来时,转让到谁名下,谁负责出这部分资金!
3.表决权由甲享有;
4.分红权在几名合伙人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方法要看合伙人之间如何协商,或利益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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