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施行,将是开展“打击国际逃避税”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受大佬们欢迎的那些避税天堂》当中已经简单的介绍了英属维京群岛和开曼群岛已经开始走向合理资本道路,而前提就是要有多国政府合作,对大型跨国企业的非法避税手段给予合作反避税打击。
一、非法避个税
非法避税的税种大致有两种,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举个古老而又简单的例子,某知名大型跨国公司的总部在发达国家,子公司在中国,只要提交虚假证明说明总部派来的员工在子公司的个人所得从母公司换汇而来,他的国籍也是发达国家的国籍,作为外派出差领取少量补贴,这样员工就可以把中国的税收规避了。
而事实上这位员工的劳工关系是母公司的契约员工,所有在中国的生活成本记为公司花费,在公司账面上领取少量劳务费,购买第三方商业医疗保险,其余的薪酬从子公司账面作出。这样的情况申报给母公司所在地也就可以把税收规避了。类似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利用公司债(Corporate Bond)收益,利用股权分配红利与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等通道,说白了,最低级的跨国非法避税方法就是“两头骗”。
二、非法避企业税
大型跨国公司可以在中国做资本转移,使得中国子公司账面连年亏损,而把一部分实际收入归于注册地境内的母公司获取更划算的税收减免。这样的大型跨国公司有两种目的,将生产制造放在其他国家以降低成本,以产品自身优势占领其他国家市场份额获得收益。
有一个国家同时被各种大型跨国公司在这两个目的上好处捞尽。比如说一个产品背后写着在这个母公司所在地制造,运到这个国家组装,之后竟然还运回这个国家卖,而且并不优先在这个国家卖。更加奇怪的是,关于这个产品的非官方维修竟然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零部件甚至要以非法手段从这个国家本地的制造厂运出,这是哪个国家呢?
言归正传,非法避税之所以如此猖狂原因在于税务人员的不专业。根据腾讯财经新闻国税总局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为4.6亿元,而2013年这一数字达到了468.6亿元,累计增幅达100倍。而其中竟然有某M公司以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费为由就能把半数以上利润转移给母公司,试问比财报调整再高端点的多金融产品玩法,税务人员会不会在账目追查的时候被绕晕?
三、大佬避税的惯用手段
BVI只是大佬的“帘幕(curtain)”,因为有十足的隐私保护,并不像各国的国内的公司需要披露很多信息供有关部门查证。而且公司的账户可以自由接受海外汇来的收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不用通过各国外管局,怎么把钱带回自己的国家还需要这些高年薪大佬们各显神通。
个税是一定要交的,只不过交到哪个国家还是具有争议的,而现在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个人在劳动产生的当地有缴纳个税义务。这些大佬注册一个境外公司,以公司的名义来接受个人实际劳动薪酬,实际上存在着非法避税的争议。
不管怎么避税,钱还是要到账并且花出去的,只要做好外汇管理工作,资金流动与实际报表互相匹配,同时国际之间信息对称合作调查,那么什么样的非法避税都无处可逃。
话说回来,查验非法避税虽然是正确监管,但是从利弊关系来看付出的成本太高,如何有效执行可能仍然无解。这就是海外避税的真相,立法、监管、执行要求资质与成本太高,监管和研究人员与“一线实战”人员的金融素养差距太大,导致跨国公司在中国究竟非法避了多少税,目前仍然还是一笔糊涂账。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辩护 民商事案件涉税处理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逃税抗税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涉税刑事案件申诉 税务处罚行政诉讼 税务处理案件申诉 房地产重大涉税案件处理 知识产权转让纳税筹划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法学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