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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争议行政复议

不服税务机关税收保全 企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担保。...

基于房屋租赁合同引发的行政复议

本案从形式上看的确符合“通知申报拒不申报”的偷税手段,但从主观要件上看,杨某显然不具备偷税的主观故意,不构成偷税。...

购货方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应允许其抵扣

如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税务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要求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法律行为。...

税务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的确定分析

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税务争议,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正确选择复议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后再提供担保行不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要求复议机关审查担保申请的理由无法律依据。以下判例也说明一点,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相应义务,才能切实实现对自身合法利益的保护。...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都改了啥?

新行政复议规则的修改,明确了原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的复议管辖机关,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节期间中止计算”,而行政和解及行政调解增加了行政救济的途径,此举对于调和国家机关及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案说:稽查局是否拥有变更征收、管理税政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职权?

在稽查争议当中,经常出现征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稽查时稽查局却按查账征收方式,确认应补应退税款,这显然违背了税收法定原则。...

税务争议处理的法律综合应用

在评价交易行为合法性时,主要涉及到民法、行政法。如新老股东之间达成的股权投资协议,法律依据是民法;有关工商登记行为和土地登记行为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法。在税务处理实务当中,对交易事实的认定,有人习惯于用税法作为交易定性的依据,这必然产生适用依据错误的风险。...

购货方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应允许其抵扣

如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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