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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案

完税凭证属国家机关证件 伪造、买卖均构成犯罪

完税凭证属国家机关证件 伪造、买卖均构成犯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剖析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管理法律法规,以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模版,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原刑法条文第二款规定:“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本罪的死刑条款。...

重庆伪造完税凭证编虚假计税依据最高罚5万

重庆伪造完税凭证编虚假计税依据最高罚5万...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分析

《刑法修正案(八)》将非法持有的伪造发票入罪,只要其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且数量较大,就可以以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定罪处罚,具体表现为对伪造的发票实际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伪造的发票,当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行为被吸收到其他较重的罪名中,不必再单独定非法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实行罪数罪并罚。...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案例及无罪辩点

税与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获刑两年并罚3000元 三水法院审结区内首宗持有伪造发票案

三水法院审结一起持有伪造发票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这是三水区首例持有伪造发票案。...

挂靠代开并不必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挂靠经营,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一种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挂靠方通过向被挂靠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或者资格进行经营活动,解决了挂靠方自身没有某种资质或者经营资格的限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抵扣税款的功能,而个体经营者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在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交易当中,无疑处于劣势,甚至可能会丧失交易的机会。...

“营改增”后运输业挂靠经营需注意涉税风险

运输业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往往不一致,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通过挂靠,可以取得开具货运发票的资格,而且在事故处理、保险(放心保)赔付等方面获得一定的便利。“营改增”条件下,这种经营方式如果处理不好,将产生不小的涉税风险。...

药企税务稽查专项整顿已来!!严查挂靠买卖发票!

​全国多地正式启动医药税查专项整顿,严查挂靠买卖发票!...

挂靠经营、代开专用发票行为的定性

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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