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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税案

破产债权:增值税留抵是否可抵其他税种欠税,滞纳金是否属于优先债权

对于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属于企业的债权,当前的税收政策并无支持,即企业关门之时,该留抵也不会导致税务机关退税,但本案中,认为可以抵减税收债权中的其他税种的欠税本金,也算是一种突破。当下,增值税留抵实施的退税减税降费政策,似乎也在说明了此属企业资产的性质。不过如果这样,恐怕我们的财政压力也难以接受。另外对于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的定性判决,一个搬出来国家税务总局批复,一个搬出来最高院批复,当然,从审判层面看,结果大家也发现了。...

破产重整债务豁免涉税问题刍议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改革后,一大批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的破产重整实现涅槃重生,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让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重庆钢铁、海鑫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就是这一轮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行业代表性企业。但是,在破产重整实务中,对于债务豁免产生的巨额债务重组所得涉及的纳税问题,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应的制度规则。沉重的税收负担,让重整投资人望而却步,很多案件因此陷入僵局,使破产重整的制度安排,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和法律效果。因此,在顶层设计上,需要进一步转变认识,将...

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如何纳税

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当经济运行整体下行或某一行业遭遇结构性调整以及企业因自身原因经营不善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随着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日趋具有活力,每天都有大量的新设企业参与其中,也必然会淘汰部分不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这其中就包括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也就随之产生了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如何继续履行纳税义务的问题。我国税收法律规范主要针对企业在符合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的税款征缴进行规范,对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破产人税款征缴鲜有相应的专门规范。本文试以破产之日前、后为区别,...

【最高院】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只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只需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应举证证明其既不属于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也非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否则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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