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如果认购金属于预收款,则应当预缴增值税,反之无须预缴增值税。...
“三流一致”,即票流、物流和资金流一致,是判断交易是否真实的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确定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但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该条款的规定,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重要补充。...
赖绍松税务律师分析: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灯具、中央空调、地砖、门窗、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装修费用,属于使房屋这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会计核算上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终止股权代持协议时,会被要求按照股权转让处理,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经营者应争取实质课税,在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中,实际股东为投资收益的实际享有者,股权登记由名义股东变更为实际股东并未改变经济实质,依据实质课税原则,上述股权变更并不构成股权转让,也不存在任何股权转让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税务律师认为:公司出口货物后还没有申报免抵退税就发生全部退运的,不需要再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如果是部分退运,用剩余的可退税数量和可退税金额再申报免抵退税。...
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定罪,而偷逃税款则存在补过的机会,只有拒不缴纳税款、罚款或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才构成犯罪。显然,本案中,有关“有货虚开”中“金额不实”的定性亟待解决。...
行政责任是法律规定的独立的责任形式,与刑事责任之间有截然区别。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承担行政责任。法院刑事判决结果并不能当然产生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只有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撤销了行政处理决定,才能产生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张涛不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选择向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9年12月29日,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的答复,答复认为EXW方式出口属于内销情形,不属于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重点领域
虚开增值税发票刑事辩护 骗取出口退税刑事辩护 民商事案件涉税处理 税务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逃税抗税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涉税刑事案件申诉 税务处罚行政诉讼 税务处理案件申诉 房地产重大涉税案件处理 知识产权转让纳税筹划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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