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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检察机关依据税务稽查处理决定书,公诉税管员

税管员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所负责的纳税企业疏于监管,致使企业逃避缴纳税款,且无法追回,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国税公务员张某玩忽职守案辩护词

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是否玩忽职守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为前提。在办理企业申请退税过程中,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不属于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

牵连行为追究虚开发票罪不以构成逃税罪为前提

为逃税联系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构成逃税罪和虚开发票罪,因免于行政处罚不追究逃税罪后,并不免除虚开发票罪的刑事责任,追究虚开发票罪并不构成逃税罪为前提条件。...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触犯刑事法律之辩护

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只要具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在整个交易中其没有任何恶意应属“善意取得”发票方,况且也没有实际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的损失;其行为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条件,不应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更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

企业重组需要注意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针对国家出台的有关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纳税人需注意特殊性税务处理门槛降低,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跨年度重组税务处理,非股权支付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方面的问题。...

并购重组中的资产收购双方如何纳税

资产收购作为并购重组活动的主要方式,双方在税务处理上涉及多个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其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产收购应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转让方将存货、固定资产转让给受让方,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且计算缴纳营业税;收购方受让的资产包含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要按照成交价格的3%~5%计算缴纳契税;如果转让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转让方应就其所取得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资产重组的税务筹划技巧及经典案例分析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某新能源企业重组业务涉税指导案例

企业如果全资控股新设立的企业,并且在经营资产转移过程中未从新公司取得任何股份以外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类的支付对价,新企业是100%被控股,所以该企业重组分立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在当期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继承原企业的所得税事项。...

股权收购特殊重组业务相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扩展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范围,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股权收购比例从75%降为50%。...

案析重组代偿债企业所得税处理

股东代上市公司偿债完成清壳是借壳上市中常见的操作方法,应特别关注的是纳税主体的正确确认,重组业务经济实质的正确判断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的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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