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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

案说:税务机关在风险点确认和风险级别评估上的错误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税务机关对税款追征时效过期,必然会导致行政诉讼的败诉。...

玩具公司不服国家税务局税务处罚案

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此规定,对于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缴纳税款的处理决定,实行复议前置原则,且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应先缴纳完应缴税款后,方可申请复议...

马某涉嫌逃税刑事辩护后终获无罪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有逃税行为,先出具税务处理及税务处罚决定,纳税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逃税案件一般应由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也就是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构成逃税罪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对纳税人立案追诉...

购货方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应允许其抵扣

如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缓刑案

辩护人律师认为,计算骗取税款的数额不能简单以抵扣的数额认定,骗取的数额应以受票人已抵扣的税款减去虚开行为人已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差额既是骗取的国家税款的数额。...

不作为是否可以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姜对周某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无主观上的认识,更谈不上希望或放任之故意。所以,姜某对该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不构成逃税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本身就包含了逃税行为,因为虚开是手段,申报抵扣逃税才是虚开的目的。因此,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逃税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理论所谓的“法条竞合”,就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刑法条文,其中某一法条的全部内容包含于另一法条的内容中或者两个法条的部分内容相同的情形。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是根据竞合法条所规定的法定刑幅度,从一重法论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数额较大获缓刑

被告人A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被告单位决定并实施了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增值税寺用发票罪,但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并预交罚金,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赞助费”不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数额较小,没有使国家的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就不能按本罪处理,而应当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税务局处罚程序违法被判败诉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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